
2011年英國騷亂。圖:AP
【橙訊】對於持續多月的暴亂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本月26日出席行會前向傳媒表示,正考慮仿傚英國處理2011年騷亂的手法,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(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) ,審視香港持續社會動盪的成因。為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考慮仿傚英國處理騷亂的手法? 當日英國成立的檢討委員會又是如何檢討事件? 為此帶來了哪些建議? 相信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,可能會為香港遏止暴亂帶來新的啟示。
事實上,自6月反修例暴亂以來,外界曾多次將它與「2011年英國騷亂」比較,指兩者起因及過程有很多類同地方。
「2011年英國騷亂」源於同年8月4日發生的一宗倫敦警察槍擊男黑人馬克.達根(Mark Duggan)斃命案件,當日男黑人被擊斃的原因眾說紛紜,直至8月6日近200人到涉事警局抗議此事,有激進示威者點燃警局附近的兩輛警車。騷亂其後迅速蔓延至整個倫敦及其他英格蘭重要城市。騷亂發生後,多間珠寶店、銀行、電器店和快餐店被洗劫。騷亂發生翌日,英國警方發表聲明指,英國獨立警方投訴委員會(IPCC)將就此事啓動調查。
除了IPCC外,英國政府在同月16日成立了沒有法定地位的「騷亂、社區及受害者委員會」(the 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),委員會由4人組成,由時任英國就業中心行政總裁的Darra Singh擔任主席,該委員會主要了解騷亂起因,以及探討在社區中如何促進社會和經濟復元,並向政府提出建議。該委員會視察了22個受騷亂影響地區及3個不受影響社區,期間訪問數千人包括被捕者及受害者,但不包括警員。
該報告分別從六個範疇作出共63項建議,包括警察與公眾共同合作;維護法律與司法系統懲罰犯罪的人;每人要互相尊重對方及所居住的地方;向年輕人提供機會,以及家長與學校培養孩子價值觀和品格等。該報告亦指出,市民對於問責制是否有信心,在於警察投訴制度的穩健程度,並建議警方需要提高「截停搜查」的成功率和滿意度。至於相關建議,政府可有權決定是否接納。
姑勿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後是否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,審視香港持續社會動盪的成因,目前最重要的是,香港的暴亂盡快平息,才可重建社會安寧。
責編:CK Li